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持续打造“包你满意”、“包你放心”一流营商环境品牌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07-04 55
核心提示: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现将《包头市持续打造“包你满意”、“包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现将《包头市持续打造“包你满意”、“包你放心”一流营商环境品牌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持续打造“包你满意”、

“包你放心”一流营商环境品牌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16号)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力打造企业投资最便利、政务服务最高效、产业生态最完善、法治保障最有力、诚信体系最完备的“五最”营商环境城市,持续提升“包你满意”、“包你放心”一流营商环境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更大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助推我市创新引领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投资市场服务保障,实现企业投资最便利

(一)营造创新发展环境

1.深入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应评尽评,应入尽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长期坚持)

2.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氢能、新型储能、稀土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探索建立“小升高、高变强”的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级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长期坚持)

3.强化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等布局建设,促进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长期坚持)

4.扎实推动创新平台培育升级行动。支持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与企业深入对接,解决企业共性技术难题,提升面向中小企业的创新服务能力;支持鹿城实验室建设,推动中国二冶集团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和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建设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长期坚持)

5.扎实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征集制约稀土企业创新发展的技术需求和难题,支持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争取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与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等高校院所共建自治区硅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头部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共同开展核心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30项以上,力争在大尺寸高效N型光伏产品开发、新型储能材料、氢能应用方面取得突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长期坚持)

6.探索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完善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科技经费投入机制。大力发展科技金融,通过国有投资平台直接投资或利用已组建的人才创新创业基金、臻誉基金和政府融担基金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积极引进风投资本,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产业基金,构建“政府引导母基金+天使/科创/种子基金+市场化基金”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科技贷、创新贷等金融产品,以投育企、以投引企,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包头正信集团;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长期坚持)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力度

7.引导专利权人实施专利技术免费或低成本“一对多”开放许可,促进供需对接,推动专利技术转化运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长期坚持)

8.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为银行和企业降低信贷风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长期坚持)

9.提升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水平。建强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成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成数据库,开展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导航工作,助力打造全国新能源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长期坚持)

10.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助力科技突围工程的若干措施》,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长期坚持)

11.推广包头市知识产权智慧监管平台。邀请银行入驻,并将知识产权信贷产品录入平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国企未转化专利在包头市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登记运营,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数据查询、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便捷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长期坚持)

12.拓展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加强与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接,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长期坚持)

13.提升知识产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能力和水平。对庭前准备充足、证据收集全面、庭审调查清晰的案件,探索口头审理结束后当庭作出裁决。建设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口头审理庭,提升口头审理庭硬件设施配置。(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长期坚持)

14.强化对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保障。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恶意囤积、恶意抢注行为,保护企业品牌利益和市场形象。推广“包证链”(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公共存证平台),为企业提供数据知识产权、原创设计等知识产权存证保护。生成可信、可验、可追溯的区块链证据,将数据知识产权和原创设计以时间戳形式保存到链上进行证据材料留存,助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长期坚持)

(三)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15.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大力推动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持续推进产教融合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发改委;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长期坚持)

16.加强教育系统人才引育。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等基础支撑性教师队伍,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来包指导,综合运用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拔尖创新团队等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长期坚持)

17.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版)》。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机制,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长期坚持)

18.积极培育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强化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提升全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阵地服务效能,开展延时或错时开放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包头博物馆展厅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包头美术馆整合汇集艺术品、文创产品、文化衍生品等一系列文化产品,打造有特色、有创意、接地气的艺术品大集。大型公共体育场馆每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其中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12天)。(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体育局;配合单位: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包头文旅集团;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长期坚持)

19.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给,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长期坚持)

20.建立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建成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完善相应服务项目,推行移动支付、刷脸支付和“一站式”结算,为患者提供入院手续办理、医保审核、出院结算、检查检验预约、出院患者健康教育等服务,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解决群众“来回跑、绕弯路”问题。(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长期坚持)

21.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积极建设减污降碳创新试点,推动包头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级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长期坚持)

22.优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布局,构建高效顺畅的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大力推行“一单制”联运服务,推进公路、铁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推动大宗物资运输实现“公转铁”,促进智慧物流新技术和新模式充分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级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长期坚持)

(四)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23.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走访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制度,常态化开展“政商恳谈早餐会”,持续开展“我帮企业找市场”活动,深入落实领导干部服务保障重点企业工作机制。持续开好政法优商恳谈会,找准企业落地、生存、发展堵点,形成快速响应机制,推动企业意见建议线上线下即时解决,并建立解决同类多发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政法委,市工信局、工商联、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长期坚持)

24.充分发挥工商联、商(协)会同民营企业联系密切的优势,形成高效便捷的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收集反映、办理落实、督查反馈工作机制。支持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聘请民营企业家担任营商环境监督员,对涉企政策落实和服务情况进行评议监督,强化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市工商联、发改委、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招商投资促进局、住建局、商务局、农牧局等;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长期坚持)

25.积极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兑现。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用足用好自治区享有的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支持政策,用足用好国家对欠发达地区、资源型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的支持政策,切实把政策红利变成现实生产力。推动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部门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惠企政策解读,推动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提高政策公开精准度,加大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做好政策指引,便利各类创新主体享受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红利。对便民惠企政策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发改委、工商联、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工商联等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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