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创发局,有关设区市大数据局,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供给能力,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根据《江西省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赣工信规字〔2022〕4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认定鹰潭炬能人才科技有限公司等牵头申报的7家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为省级区域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牵头申报的8家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为省级行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各有关市工信、发改、科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突出创建重点,加强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管理、跟踪、指导和服务,及时掌握创建情况,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创建单位科研资源共享、产学研用合作,促进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
各管理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创建单位建立切实有效的运行发展机制,做好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运行评价工作,推动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高效运行。
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落实建设任务和目标,加快形成数字化转型能力体系,为相应区域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江西省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名单(第一批)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6日